《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》自4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:2026-05-13 来源:中橡资讯网 【 字体:大 中 小 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》,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坚持目标导向,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加强中央储备棉管理作出规定: 一是服务宏观调控。 二是明确职责程序。 三是加强储存管理。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。 其中,明确相关部门对中央储备棉管理情况和轮换、收储、动用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、职权,并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。 其中,《办法》明确,中储粮集团和承储企业不得擅自变更中央储备棉储存库点,不得虚报、瞒报中央储备棉数量,不得擅自串换中央储备棉品种,不得在中央储备棉中掺杂掺假、以次充好,不得故意拖延中央储备棉出入库。 阅读全文